寻求全国重点区域可开发利用项目资源合作
| 招商项目 |2012-07-02
为配合多家境内外财团在中国内地中长期的发展战略,现正寻求合作项目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:
住宅(含旧城改造),商业办公,酒店旅游,城市基础设施,能源环保,矿产资源,现代服务业等项目;
二、投资规模:
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,额度不作上限;
三、投资要求:
须国家/地方政府重点或非重点以立项并批准实施项目,招商引资项目为佳;
四、投资回报:
须在15%以上;
五、重点投资区域:
长三角(任何城市),环渤海(重点中心城市),珠三角(选择性投资),中西部、东北老工业地区(地级以上中心城市,须有相关配套优惠政策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