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江区红十字会“四抓”举措深化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学习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08
9月1日,区红十字会党支部召集红会全会党员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党组书记杨波同志对《条例》全文进行了宣讲,就问责情形、问责原则、问责主体、问责对象、问责方式、问责程序和终身问责等作出了详细解读,并提出如下四条措施进行贯彻落实:
一、抓深学深悟领会精髓。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“标尺”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,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“雷池”,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,要权为民所用并造福于民,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。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施行,向全党释放了“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的强烈信号。全会党员干部要把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任何时候必须牢记“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”,做干净担当的红会好干部。我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学,全会干部要带着问题学,创新方式学,力争将《条例》学深悟透,领会其要义。
二、抓主体责任敢于担当。“一把手”要履行好“第一责任人”的主体责任,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,切实做到敢管敢治,要把责任搞明确,班子成员要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。党组书记要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、领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。既要做到自身担当担责、廉政勤政,还要管好下属,促进忠诚履职、干净干事,做到两手抓、两促进。要把责任下沉,班子成员和科长各尽其责,形成合力。要积极践行习总书记为党员干部提出的担当底线:“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,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,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”。
三、抓执规守纪铁面问责。要压实问责责任,把问责的责任层层传递,要真刀真枪问责,坚决破除好人主义、一团和气,让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常态,防止“制度空转”、问责不力;要带头遵守党的“六项纪律”,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,任何事情都按纪律规矩来办;要严格执纪,以党的“六项纪律”为尺子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纠正;要立规明纪,围绕党的“六项纪律”,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笼子,确保干部干净干事、干成事不出事。若有违反必铁面追究。
四、抓实际工作勇于创新。红会要在工作中实践好、运用好《问责条例》,做好我会当前重点工作:一是做好9月上旬对全区局级领导干部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,同时做好后期应急救护培训进工地和进茶馆的工作;二是做好一科级干部的竞争上岗;三是全面冲刺全年民生目标任务;四是挖掘资源,为锦江区招商引资尽力;五是做好下半年的人道救助和博爱送万家慰问工作。